详细内容
银行保函的内容根据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栏目
包括: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关交易或项目的名称,有关合同或标书的编号和订约或签发日期等。
责任条款
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保函中承诺的责任条款,这是构成银行保函的主体。
保证金额
是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承担责任的金额,可以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以是合同有关金额的某个百分率。如果担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减免责任,则必须作出具体说明。
银行保函它有以下两个特点:
1、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
根据代位求偿权而形成的追偿权。代位求偿权是保证人根据保函的规定履行保证义务后而取得的受益人依基础合同对委托人所拥有的一切权力。代位求偿权除基础合同权利外,还包括受益人所拥有的各种担保物权或对同意为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其他人的追偿权,如在委托人的财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和由第三人以保证或其它担保方式提供的各种担保权益。
工程保证担保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承担责任,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开发商、承包商、保证人三者之间形成保证担保关系。开发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担保品种下,设定一方为被保证人,另一方为权益人(受益人、监管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权益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权益人(监管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工程投标保函
保证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投标人中标后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预付款等包含.如果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保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保证担保可用于设计招投标,监理招投标,分包招投标,材料及设备供应招投标等各种投标活动.
履约保函
保证人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分包商、材料设备供货商(以下称被保证人)等向业主出具履约保函,保证被保证人履行设计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被保证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