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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很多时候,都会因为各种原因延期,导致项目完成进度滞后,那么一旦滞后了,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马上截止了,但是工程没有完工,这时候甲方就会要求乙方对履约保函续期。
此时,这就会牵扯到工程履约保函有效期的确定和履约保函延期的问题。相信很多业主和承包方都不太了解这方面,只是以为银行保函只在履约保函上说明的有效期内有效,而不了解履约保函还可以延期。
建行履约保函的用途
建设银行履约保函用途非常广泛,适用于任何交易中需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于工程承包、货物买卖;
对供货方或承包方而言,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优化资金配置,且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对买方或业主而言,能合理制约供货方、承包方行为,维护自身利益,也避免了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履约保函广义上包括了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修保函等,预付款保函其实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履约保函。 有时候一个项目中只要求提供一个履约保函。而不需要预付款保函,因为有的项目就没有预付款,有时候会要求履约、预付款保函同时开具,具体情况须当以实际项目而定。是为了保证中标单位如约履行工程合同的内容。
保函的被担保人是申请开保函的人,一般就是乙方,是甲方要求乙方开具的书面证明。
出保函,一定要对保函的金额、开具时间、受益人、项目名称、保函的格式,都要确定好,别出错了,一旦出错,耽误了项目,就得不偿失了。
保函涉及四个方面的人,申请人(投标人)、办理人(担保公司)、担保人(银行)、受益人(招标方)。那么既然有了申请人、担保人、受益人,为什么还需要办理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