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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
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银行保函的话,履约保函格式里一般都会有截止日期,最宽松的要求就是有效期是在收到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七日内有效,但最迟不能超过某年某月某日此确切日期,都会按银行的要求闭口。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银行最长一般提供24个月担保时间,如果继续要提供履约保函,要再行申请。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
保函的有限期应为闭口形式,具体可约定为竣工之日或监理工程师签发解除缺陷责任证书后的一个固定时间。
索赔条款应约定发包人的书面索赔与担保人付款之间有一定的间隔时间,以使承包人有足够的时间与发包人谈判,将争端解决在担保人赔付之前。
担保公司自己在银行存了一定金额的资金,从而换取了银行的保函的额度,如果投标人违约的话,银行会扣除担保公司的保证金。担保公司承担了风险,也赚取相应的服务费。因此说,担保公司是投标保函的办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