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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险公司保函如何办理,诚信合作,信誉保证

预付款保函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银行开立保函一般要求存100%保证金。钱要存到保证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而不是存在公司帐户上。保函和贷款一样,都属于银行信贷业务,因此,只要银行同意,除了交保证金外,还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担保公司担保也是其中之一。

等银行经办人员报送业务审批完后(一般3-7个工作日),银行对申请人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了解借款人的履约、偿付能力,向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

办理成功,银行同意开立保函后,与申请人签订“开立担保协议”,约定担保种类、用途、金额、费率、担保有效期,付款条件,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对于需提供反担保的,还应按银行要求办理反担保手续。

银行在开立见索即付保函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保函应将赔付条件具体化,应有具体担保金额、受益人、委托人、保函有效期限等。

2、银行应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或提供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银行在保证金的额度内出具保函。

3、银行向境外受益人出具保函,属对外担保,还必须注意诸如报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等对外担保的法律规定。

4、银行开立保函,还应该对基础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以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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