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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按发行主体可分为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和个人保函,保函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其中银行保函具有强的征信背书能力,被市场广泛使用,银行保函按类型可分为以下几类。
1、投标保函
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 投标保函办理的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的1%—5%
2、预付款保函
业主支付给承包人或供应商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时,由承包人或供应商向业主提交的担保,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以及按合同约定配合业主金额扣回所预付的金额,不将预付款挪作他用。
* 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
3、履约保函
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
* 一般不应超过客户的付款金额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4、质量保函
也称为"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
* 质量保函的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有效期由双方根据交易需要协商确定。